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江财字〔2017〕75号)、《江西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现就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按需录取、择优录取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对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坚持能力素质和理论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科研潜质。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各小组具体职责和名单如下:
(一)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和协调,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舒成 副组长:肖建华
成 员:匡小平、席卫群、徐建斌
(二)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负责院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段远鸿 副组长:谢丽华
成 员:李国艳
三、复试形式、分数线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财政学博士生复试线为:总分不低于120分。其中,一门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另一门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
四、院本次普通招考指标数
五、复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14:30-17:00
复试地点:财税大楼2楼205室(候考室财税大楼2楼207室)
(二)复试专家
1.财政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学院正高职称专职教师组成复试专家组,至少应有5人组成。面试专家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负责遴选。
2.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判决的专家实行回避制。
3.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对专家名单具有保密义务,综合素质面试专家不得对外泄露本人的面试专家身份。
(三)复试流程(全程录像录音)
注意事项:
1.考生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按抽签确定的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面试,等待者不能离开候场地点,且面试结束后必须离开现场,不得回到候场地点;
3.考生面试报到时将手机关闭交由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回。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研究计划、综合素质(综思想道德品质、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专业基本素养、科研创新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成绩不满6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综合素质面试时,考生当场回答问题,专家小组根据回答情况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六、成绩计算
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为200分,复试成绩为100分,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3: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200分)+[复试成绩(100分)*4/3],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依序确定录取资格。
七、录取规则与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12小时内公布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考生咨询和申诉
考生咨询:徐老师(0791-83816346;15970626122)
考生申诉:谢丽华副书记(0791-83887093)
九、其他
本办法若与招生2025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最新文件、制度有冲突的,按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我院普通招考仅招收非定向考生,请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再次确定调档事宜。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20日前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书面函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复试名单
财政税务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