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赏花的季节;三月,是踏青的季节;三月,是春潮初露的季节;三月,更是我们11财二全力以赴爱诺之时。

今年4月是我国的第22个税法知识宣传月,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秉承创业、开拓、创新的理念,本着“财政,税收、民生、和谐”的主题,为了广泛地宣传好税法知识,营造较好的在校内创业、求职、竞技的学习氛围,提高同学们专业知识竞赛的运用及思辨能力,在全校税法专业以及非税法专业同学中全面普及税法知识,提高纳税意识并结合第八届创业技能竞赛月,鼓励同学们创业的理念,让广大同学明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做到积极“依法纳税”。我们本着“普及税法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主题,让税法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使新税法改革知识深入民心。11财政2班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团结、自信,在20134月的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即将来临之际承办了我院一大竞赛活动——“爱诺”税法知识竞赛。并将其继承发扬,成功举办了“地税杯”爱诺税法知识大赛。

“爱”,意为“节用爱民”,《论语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具体解释:节省开支,爱护百姓,主要突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爱”同时也是英文“I”的谐音,意味着,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要从我做起。“诺”,意为“一诺千金”,《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具体解释: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从而也体现了“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重要性,诚信纳税,国家之根本。“诺”同时也是英文“Know”的谐音,意为:让大家都要知道和了解税收,以及了解税法知识。“爱诺”英文连在一起即为“I Know”,活动举行的目的是传播与普及税法知识,让每一个人在谈论税收的时候都能拍着胸脯说:“I Know”。“爱诺”中文连在一起即为“ 节用爱民 ,一诺千金”这也正映衬了“诚信纳税,人人有责”的税收理念,让每一个人都形成“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思想。

为了办好这个活动,我们班以班委为策划组并掌控全局,为了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挖掘大家的潜质,我们根据活动的需要并结合同学自身的优势,将我们班的55位同学分为七个小组,包括策划组、外联组、后勤组、试题组、宣传组、礼仪组、机动组,每个组都有一个班委作为主要负责人,七个组彼此协调、相互配合,全力为爱诺而战。

从竞标到开幕式再到初赛、决赛,我们班委即策划组开了无数次会来商定活动方案,包括如何突出活动亮点,如何使竞赛活动的学术性与趣味性想结合,如何吸引各个学院的同学前来报名等等。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次的集体扫楼活动,我们55位同学无一人落下,足迹遍布蛟桥园南北区的每一幢寝室楼,讲解声回荡在每个楼层里。当然,最后的结果也是可喜的,有500多人对我们的爱诺税法知识感兴趣并现场报了名。我们班还开通了新浪、腾讯微博,人人主页,QQ空间等新媒体,并不断更新,为爱诺税法知识竞赛提供了强有力的宣传途径。

“地税杯”爱诺税法知识大赛活动即将圆满完成,我们11财政2班变得更加团结,更具凝聚力。它使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集体与团队的力量,也让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了自己是这个集体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我们永远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爱诺,感谢有你!